学生在校期间变更姓名、出生日期等证书需填写的个人信息的,应当有合理、充分的理由,并提供有法定效力的相应证明文件。经学校审查,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核查无误后,予以变更。
申请流程如下:
一、 所需材料
1. 纸质版:
(1) 《在校生学籍关键信息变更申请表》(见附件),写明更改原因,个人手写签字;
(2) 关键信息更改后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为黑白复印件);
(3) 户口簿复印件,包含户主及申请人的户口簿登记页(可为黑白复印件);
(4)关键信息变更主管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例如派出所出具的改名证明材料、变更身份证号证明材料(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 电子版:
(1) 申请人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扫描件;(必须为彩色版)
(2) 户口簿登记页,包含户主及申请人户口簿登记页的电子扫描件。(必须为彩色版)
(3)关键信息变更主管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例如派出所出具的改名证明材料、变更身份证号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必须为彩色版)
二、 办理流程
1. 办理时间:每学期正常工作日均可办理。
2. 办理地点:现教A716。
3.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在校生学籍关键信息变更申请表》(见附件),手写签字;
(2)将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jwk@tcu.edu.cn,邮件以“关键学籍信息变更申请—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3)申请人本人携带所需纸质材料至现教A716办理。
三、 注意事项
1. 变更的关键信息须首先在相应主管部门已经完成变更,例如改名字需首先在户籍所在地办理改名手续,待新的二代身份证下发后方可进行学籍信息中的姓名变更。
2. 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3.电子材料扫描要求:主页信息完整,图片清晰可辨,每张图片分辨率须在200*200以上,大小请控制在10MB以内,图片格式仅支持jpg/png/pdf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