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建大学教务处文件
天城大教务〔2022〕8号
关于遴选推荐2022年天津市创新创业教育
特色示范课程的通知
各部门、教学单位:
按照《市教委关于开展2022年天津市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示范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津教高函〔2022〕3号)(附件1)工作部署,现启动我校2022年天津市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示范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我校限额推荐4门课程,其中创业类课程限额推荐不低于1门。
二、申报条件
(一)质量优先。已获批的国家级一流课程、校级及以上一流本科建设课程优先推荐,通过课程增强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突出特色。课程要结合学校学科专业优势和特色,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创新创业优质教育资源,将创新创业教育高质量、有机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积极推动高水平教师领衔打造创新创业“金课”。
(三)注重改革。课程要与专业课程体系有机融合,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要与专业实践教学有效衔接,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
(四)共建互享。课程要注重产教融合,引导和鼓励各行各业优秀人才共建课程,注重课程改革经验的应用与推广。
(五)同一门课程限额推荐1项;作为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团队成员(含主持)累计参与不超过2项。
三、遴选流程
(一)部门、单位组织推荐。各部门、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的选拔推荐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完成课程推荐及材料报送。
(二)教务处形式审查。教务处对推荐课程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合格的材料将退回原单位,取消申报资格。
(三)专家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课程进行评审、排序。
(四)教学指导委员会评议。教务处将专家评审结果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议,提出拟推荐名单。
(五)校长办公会审定及公示。教务处将拟推荐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市教委高教处。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各单位于2022年3月17日(周四)下午4点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课程申报书》(附件3,一式三份)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以上材料电子版、完整的教学大纲和教案以及代表性课程视频(10分钟说课视频)用U盘报送到教学研究科,逾期不再受理。
(二)文件命名规则:一级标题为**单位天津市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示范课程申报材料;二级标题为(1)**单位推荐汇总表;(2)**单位课程申报材料,该文件夹内为每个课程单独建立文件夹,命名为“序号-课程名称-负责人姓名”,内容包含申报书、完整的教学大纲、教案以及代表性课程视频。
附件:1.市教委关于开展2022年天津市创新创业教育特色
示范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2.推荐汇总表
3.课程申报书
2022年3月10日
呈送:校领导
天津城建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