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建大学教务处文件
天城大教务〔2022〕1号
关于组织2022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
项目立项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依据《天津城建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天城大政〔2021〕54号)(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启动2022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申报项目要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工作精神,贯彻落实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振兴本科教育新举措,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推进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三全育人”、课程思政建设、“四新建设”、一流本科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的“双万计划”、“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提升教师教学能力、课堂教学革命、严格教学过程管理等重点任务,针对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坚持教研结合、整体推进,以高质量的教学研究指导和带动教学改革实践,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项目类型与立项数量
教改项目分为教改重点项目和教改一般项目。
(一)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是针对学校重点推进的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研究,涉及人才培养模式的优化与创新、专业建设与专业结构优化、课程综合改革与教材建设、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构建与实践等方面的研究,申报指南见附件2。拟立项重点项目不超过60项,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二)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是由申请人根据教学需要所确定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类项目,涉及课程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践教学改革及教育质量评价等方面的研究,申报指南见附件3。拟立项一般项目不超过申报数量的三分之二,研究周期为1-2年。
三、推荐额度与申报要求
(一)推荐额度
一般项目不设推荐额度,可自主申请。
重点项目推荐额度以本科专业数量(或教师人数)为计算基础,每增加1个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追加1个推荐额度。各教学单位重点项目的推荐额度见附件4。推荐额度计算详见《管理办法》第六条。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
教改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职称且有从事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方面的经历;一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申报限制
(1)申报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只可申报一项,作为项目成员(含主持)不得超过两项。
(2)已有教改项目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以负责人的身份进行申报。
(3)凡已获得校级及以上机构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成果要求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按研究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取得预期项目成果,证明材料充分。项目成果可包括以下形式:项目研究报告、人才培养方案、体系与机制、教学建设方案、质量建设标准、评测评价系统、共享平台、专著、论文、教材及其它。
4.其他申报条件、经费管理、项目管理、成果要求等注意事项参见《管理办法》。
四、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教师申报,拟申报项目的教师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5),交所在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按照重点项目推荐额度等要求择优向学校推荐,并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6)。
(二)教务处形式审查。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不合格的材料将退回原单位,取消申报资格。
(三)专家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汇总。
(四)教学指导委员会评议。教务处将专家评审结果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议,提出拟立项名单。
(五)校长办公会审定及公示。教务处将拟立项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公示无异议后以文件形式公布。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各单位于2022年3月11日下午4点前,将《项目申报书》(附件5,一式五份)、《申报汇总表》(附件6,一式一份)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至jyk@tcu.edu.cn。
(二)文件命名规则。一级标题为**单位2022年校级教改项目申报材料;二级标题为(1)**单位申报汇总表;(2)项目申报材料,项目名称命名为“序号-重点/一般-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
★教务处只接受教学单位的集体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且逾期不再办理。
附件:1.天津城建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教改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3.教改一般项目申报指南
4.各教学单位重点项目推荐额度
5.项目申报书
6.申报汇总表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