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建大学教务处文件
天城大教务〔2022〕2号
教务处关于做好2022年校级规划教材
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材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根据《天津城建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天城大党〔2021〕102号)和《天津城建大学规划教材管理办法》(天城大政〔2021〕94号)有关规定,学校现启动2022年校级规划教材立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教材所对应的课程必须是当前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已设置的课程或拟增设课程。马工程重点教材相应课程的教材不予立项。
2.教材主编须为我校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强的研究能力和丰富的实践阅历;每人限申报一个项目。教材编写团队至少在3人以上,成员一般应具有同类课程教学实践经验、从事本科教学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申报范围和重点支持方向
(一)申报范围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19年1月1日之前(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实现再版。
2. 新编教材:尚未正式出版,至少已完成20%的书稿内容,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实现出版。
3. 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教师用书+学生用书+非独立实训教材等)应合并申报。
(二)重点支持方向
1.能够突出价值引领作用,切实发挥铸魂育人功能,将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有机融合,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材;
2.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与现有教材相比有明显特色的教材;
3.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以及新工科、新文科建设需要的教材;
4.国家级或市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各级一流课程等项目建设的配套教材;
5.具有学校和特色学科优势的创新性实验教学教材、实习实训类教材以及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教材;
6.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多种介质综合运用、表现力丰富的新形态教材。
三、工作程序
(一)教师申报。申报教师(第一主编)结合立项通知,认真梳理教材编写思路、特色与创新等,填写立项申报书等相关材料(附件2)。
(二)单位审核推荐。所在教学单位教材建设工作小组对申报书进行全面审核,确定推荐申报教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务处。
(三)教务处形式审查。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合格的材料将退回原单位,取消申报资格。
(四)专家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汇总。
(五)教材建设委员会评议。教务处将专家评审结果提交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评议,提出拟立项名单。
(六)校长办公会审定及公示。教务处将评议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审定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以文件形式公布立项名单,申报教师方可开展教材编写工作。
四、立项资助
立项的规划教材,学校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对资助的规划教材,学校实行阶段性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资助资金实行动态调整。本年度计划资助规划教材不超过20项。
五、材料报送
1.天津城建大学规划教材立项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
2.2022年天津城建大学规划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要求标明排序);
3.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
4.新编教材需附编写大纲、已完成书稿并说明完成比例(纸质版一式一份);
5.修订教材需附一本最新出版教材及修订大纲,并提供由出版社出具的“教材使用情况证明”(使用高校名单、使用情况及累计发行量)并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一份);
6.变更主编的修订教材项目需提供原教材主编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一式一份)。
请各单位于3月15日前将立项申报书和汇总表等材料报送到现教A710(每种教材及其材料放入一个档案袋内,表面贴申报书封面),电子版(按照“规划教材+学院+申报人+新编/修订”命名)打包发送到jck@tcu.edu.cn。
六、其他内容
项目建设与验收等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天津城建大学规划教材管理办法》(天城大政〔2021〕94号)执行。
联系人:王海英
联系电话:23085061
附件:1. 天津城建大学规划教材管理办法
2. 天津城建大学规划教材立项申报书
3. 2022年天津城建大学规划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
4. 天津城建大学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