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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做好我校2020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021-06-18 16:51  

天津城建大学教务处文件

 

 

天城大教务202138

   

 

 

教务处关于做好我校2020级普通本科生


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天津城建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天城大政2019112号)和《天津城建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办法》(天城大政2019109号)文件精神,学校即将启动2020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转专业实施细则

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及教学资源条件,制定转专业工作的实施细则(模板见附件1,制定的内容和时间安排应与本文的有关要求一致),并于630日前上报教务处教务科。

二、学生申请及考试

(一)申请条件

凡符合《天津城建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天城大政2019112号)和《天津城建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办法》(天城大政2019109号)中有关转专业各项条件的2020级学生均可申请转专业。此次转专业范围:完成原专业第一学年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且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及以上者或学年必修课程平均分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30%者。

(二)申请方式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一周,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天津城建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交给所在学院办公室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审核申请资格,并将通过审核的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报教务处教务科。

(三)考核方式

采用笔试或面试形式,具体考核方式由接收学院拟定,报学校批准后,在教务处网站发布。

(四)录取方式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择优录取,转入学生名单经接收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三、转入与培养

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应根据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的具体时间,限期内到转入学院办公室提交相关表格,由教务处统一进行学籍、选课、成绩替代等后续异动工作,并按转入专业、年级的学费标准缴费。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按新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规定学分后方可毕业。对于原专业与新专业相同或相似的课程,可替代为转入专业的相应课程及学分。

四、具体工作时间安排

详见附件3

五、注意事项

1.校内转专业是一项重要、严肃的工作,涉及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教学单位将有关通知要求及时、准确地传达给广大学生,并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2.接收学院要做好笔试和面试的考核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所有材料均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 jwk@tcu.edu.cn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2021618

附件:1.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模板

      2.天津城建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3.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

 

 

 

 

                            

 

 

 

 

 

 

 

 

 

 

 

呈送:校领导

天津城建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2021618

附件【天城大教务〔2021〕38号 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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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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