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建大学教务处文件
天城大教务〔2021〕38号
教务处关于做好我校2020级普通本科生
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天津城建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天城大政〔2019〕112号)和《天津城建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办法》(天城大政〔2019〕109号)文件精神,学校即将启动2020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转专业实施细则
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及教学资源条件,制定转专业工作的实施细则(模板见附件1,制定的内容和时间安排应与本文的有关要求一致),并于6月30日前上报教务处教务科。
二、学生申请及考试
(一)申请条件
凡符合《天津城建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天城大政〔2019〕112号)和《天津城建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办法》(天城大政〔2019〕109号)中有关转专业各项条件的2020级学生均可申请转专业。此次转专业范围:完成原专业第一学年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且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及以上者或学年必修课程平均分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30%者。
(二)申请方式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一周,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天津城建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交给所在学院办公室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审核申请资格,并将通过审核的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报教务处教务科。
(三)考核方式
采用笔试或面试形式,具体考核方式由接收学院拟定,报学校批准后,在教务处网站发布。
(四)录取方式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择优录取,转入学生名单经接收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三、转入与培养
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应根据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的具体时间,限期内到转入学院办公室提交相关表格,由教务处统一进行学籍、选课、成绩替代等后续异动工作,并按转入专业、年级的学费标准缴费。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按新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规定学分后方可毕业。对于原专业与新专业相同或相似的课程,可替代为转入专业的相应课程及学分。
四、具体工作时间安排
详见附件3。
五、注意事项
1.校内转专业是一项重要、严肃的工作,涉及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教学单位将有关通知要求及时、准确地传达给广大学生,并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2.接收学院要做好笔试和面试的考核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所有材料均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 jwk@tcu.edu.cn。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附件:1.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模板
2.天津城建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3.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
呈送:校领导
天津城建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